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校园车辆超速行驶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5-19      访问次数: 1126

为保障校园安全有序,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车辆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制度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道路限速20公里/小时,主要出入口、弯道限速5公里/小时。时速30公里至40公里之间为“一般超速”,时速40公里及以上为“严重超速”。

二、校内超速行驶车辆处理办法

(一)校内车辆

1.一般超速,进行警告提醒,达三次者通报所在单位或部门;

2.严重超速,首次警告提醒,第二次通报所在单位或部门,达三次者全校通报并处一个月内换证进校;

3.部门通报三次或全校通报二次,6个月内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

(二)校外车辆

1.一般超速,进行警告提醒,达三次者1个月内禁止该车辆入校;

2.严重超速,首次警告提醒,第二次3个月内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达三次者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

三、驾驶人员在校园内须服从现场交通执勤人员指挥,车辆入位,有序停放。

四、保卫处负责违章行为的取证认定,并保存相关证据6个月。对违章认定有异议的请与保卫处治安科联系查询。

五、校内车辆的超速情况将纳入所在部门安全工作考核。

六、本办法自2021年5月20日开始实行,解释权归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