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校园车辆超速行驶处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 2024-09-30      访问次数: 10

为加强校内交通综合治理,规范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车辆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超速等违规行为监测点设置

1.南门东侧设置固定双向测速点。

2.行政楼北侧设置固定双向测速点。

3.解剖楼南侧设置固定双向测速点。

4.16栋公寓南侧设置固定双向测速点

5.7栋学生公寓西侧设置固定双向测速点。

二、校园内机动车辆限速标准

校园道路限速20公里/小时,主要出入口、弯道限速5公里/小时。时速20公里至30公里区间定义为“一般超速”,时速30公里及以上定义为“严重超速”。

三、机动车辆超速行为处置

(一)校内车辆

1.一般超速

累计超速两次将进入黑名单。同一人员首次进入黑名单履行签批程序后方可解禁;第二次进入黑名单履行签批程序后限制禁止入校30日;第三次进入黑名单履行签批程序并报分管院领导加签后一年内禁止入校。

2.严重超速

累计超速两次将进入黑名单。同一人员首次进入黑名单履行签批程序后限制禁止入校30日;第二次进入黑名单履行签批程序报分管院领导加签一年内禁止入校。

(二)校外车辆

1.一般超速

累计超速两次将进入黑名单。同一人员首次进入黑名单履行签批程序后限制禁止入校30日;第二次进入黑名单履行签批程序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分管院领导加签后一年内禁止入校。

2.严重超速

累计超速两次将进入黑名单。同一人员进入黑名单履行签批程序并报分管院领导加签后一年内禁止入校。

四、监督检查

1.驾驶人员在校园内须服从现场交通执勤人员指挥,车辆入位,有序停放。

2.保卫处负责违章行为的取证认定,并保存相关证据3个月。对违章认定有异议的请与保卫处校园治安办公室联系查询。

3.校内车辆的超速情况纳入所在部门安全工作考核。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24108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保卫处。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机动车解禁申请表.docx